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戏剧学院是文化和旅游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院校。截至2024年8月,学校现设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1个(艺术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2个(艺术学、设计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戏剧与影视学入选上海市首批高峰Ⅰ类学科建设计划,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分别入选首批高原Ⅰ类、Ⅱ类学科建设计划。2021年、2022年我校戏剧与影视学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一。
自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学校在教学、科研、创作等领域斩获多个奖项和荣誉:如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新文科组二等奖2项;上海高校研究生重点教改项目3项,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1项;上海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项等。同时,学校建有文旅部重点实验室、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上海市科委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重点项目。
二、培养目标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办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始终不忘“出人才、出作品、出思想、出模式”,秉承“至善至美”的校训精神,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强化思政引领,凸显专业融汇、科艺融合、产教融通,切实构建“一引三融”人才培养模式。
2025年我校具体分专业计划与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实际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方向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学科需要及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确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5.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写明“同等学力”,并于网上确认日前,将生成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所获省部级及以上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收),信封上注明“2025年全日制硕士生报名--同等学力”字样。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学位)或“音乐剧表演”方向(专业学位)的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的毕(结)业专业须属于“音乐与舞蹈学类”或“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类(2012年以前的旧专业名称参照其对应的新专业名称所属的专业类,参见教育部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其他考生的毕(结)业专业须为表演、音乐或舞蹈类专业。
8.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报考表演艺术研究方向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1)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 每天9:00-22:00(预报名)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如不进行网上确认即为报名无效。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开放下载准考证的时间请密切关注“研招网”信息)。《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考点地址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1.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3.在校研究生或在职人员因报考我校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不得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以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1.初试:
初试地点由考生的报考点安排。
(3)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通知方式届时另定,请考生留意学校招生网站相关公告。
(1)复试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上旬(以实际通知为准)。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即报名时已具备同等学力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大学语文、文艺理论与常识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统考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b.在满足条件a的基础上:如上线的考生数不超过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人数(我校“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推免生),我校将按实际上线生源数组织复试;如上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收“士兵计划”人数,则按如下方法计算比值并按高低排序:比值=上线退役士兵考生初试原始总分/研究方向对应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线总分。然后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生数1:1的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
1.我校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将根据2025年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3.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若无法签署定向合同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凭所在单位证明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体检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20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70000元。
1.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3.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的文件有不符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邮 编:200040 电 话:021-62488077
网 址:https://zs.sta.edu.cn(点击“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链接)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
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附件1: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pdf
附件2: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pdf
附件3: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推荐资料及参考书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