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考君
2021-03-30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2021年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各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按所报志愿顺序,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3.音乐学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按所报志愿顺序,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按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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