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大学

美考君
2021-09-05
来源:52艺考网

全国重点大学,亦称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是一个历史上的称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国家重点支援的大学。1978年,国务院确定88所全国重点大学(恢复文革前60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并增加28所高校为重点大学)。从1978年到1981年陆续追加11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至1981年共99所重点大学。在上世纪90年代全国高校体制改革后,”全国重点大学“这一名称不再被政府官方所使用。

全国重点大学一般都具有较长的历史,为社会输送过许多较为杰出的人物,培养了大批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立下了功勋,从而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

“全国重点大学”的由来,要追溯到上世纪50―60年代。1959年,当时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20所高校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到1960年又增加了44所大学为重点大学。1978年,国务院确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上世纪末,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除少数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业特殊性强的高校继续由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和其他少数部门管理外,多数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为主。而“全国重点大学”的提法政府官方也不再使用。建国以来国家历次所确定的重点大学多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全国重点大学名单

省级行政区
学校名称
华北地区:
北京市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语言大学
天津市
天津大学、南开大学
河北省
石家庄铁道大学、燕山大学
山西省
山西农业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大学
东北地区:
辽宁省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农业大学
吉林省
吉林大学
黑龙江省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石油大学
华东地区:
上海市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同济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江苏省
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浙江省
浙江大学
安徽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省
厦门大学
江西省
江西农业大学
山东省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华中地区:
河南省
湖北省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
湖南省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
华南地区:
广东省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西南地区:
重庆市
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
四川省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贵州省
云南省
云南大学
西藏自治区
西北地区:
陕西省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甘肃省
兰州大学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大学


1978年八十八所

1978年,国务院确定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院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一、综合大学

综合大学
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北京大学
复旦大学
吉林大学
南开大学
南京大学
中山大学
武汉大学
厦门大学
四川大学
山东大学
兰州大学
省、自治区领导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湘潭大学
新疆大学
内蒙古大学

二、理工院校

教育部为主
领导部门
学校名称
现名称
备注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工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

南京工学院
东南大学

华南工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化工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
1978年与华南工学院合并为华南工学院
华中工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重庆大学

同济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化工学院
华东理工大学
1980年复名华东化工学院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双重领导,中国科学院为主(1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双重领导,国防科委为主(1所):长沙工学院(现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双重领导,第三机械工业部为主(3所):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学院(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双重领导,第四机械工业部为主(2所):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西北电讯工程学院(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双重领导,第五机械工业部为主(2所):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华东工程学院(现南京理工大学)。
双重领导,第六机械工业部为主(2所):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现哈尔滨工程大学)。
双重领导,第八机械工业总局为主(1所):哈尔滨工业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建委为主(1所):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后更名重庆建筑大学,与重庆大学等校合并组建新的重庆大学)。


冶金工业部为主
领导部门
学校名称
现名称
备注
双重领导,冶金工业部为主
北京钢铁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

东北工学院
东北大学

中南矿冶学院
中南大学
后更名中南工业大学,与长沙铁道学院、湖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中南大学


双重领导,水利电力部为主(3所):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后更名武汉水利电力大学,与武汉大学等校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河北电力学院(后更名华北电力学院,现华北电力大学)。

双重领导,石油化学工业部为主(2所):华东石油学院(后更名为石油大学,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工学院(现北京化工大学)。
大庆油田党委领导(1所):大庆石油学院(现东北石油大学)。

双重领导,煤炭工业部为主(2所):四川矿业学院(现中国矿业大学)、阜新煤矿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第一机械工业部为主
领导部门
学校名称
现名称
备注
双重领导,第一机械工业部为主
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吉林工业大学
吉林大学
现吉林大学南岭校区
东北重型机械学院
燕山大学
后搬至河北省秦皇岛市并更名为燕山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大学

镇江农业机械学院
江苏大学
后更名江苏理工大学,与镇江医学院等校合并组建江苏大学

双重领导,交通部为主(1所):大连海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
双重领导,铁道部为主(2所):北方交通大学(现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双重领导,纺织工业部为主(1所):上海纺织工学院(1980年复名华东纺织工学,后更名中国纺织大学,现东华大学)。
双重领导,轻工业部为主(1所):西北轻工业学院(现陕西科技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总局为主(1所):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后更名武汉工业大学,与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武汉理工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地质总局为主(2所):武汉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长春地质学院(后更名长春科技大学,与吉林大学等校合并组建新的吉林大学)。
双重领导,邮电部为主(1所):北京邮电学院(现北京邮电大学)。
双重领导,农林部为主(1所):华北农业机械化学院(1979年迁回北京复名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后更名北京农业工程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
双重领导,中央气象局为主(1所):南京气象学院(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测绘总局为主(1所):武汉测绘学院(后更名武汉测绘科技大学,与武汉大学等校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海洋局为主(1所):山东海洋学院(现中国海洋大学)。


三、农林院校



农林院校
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现名称
备注
双重领导,农林部为主
华北农业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1979年迁回北京复名北京农业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林业总局为主
云南林业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
1979年迁回北京复名北京林学院
省领导
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大寨农学院
山西农业大学
1979年与山西农学院合并


四、医药院校


医药院校
领导部门
学校名称
现名称
备注
双重领导,卫生部为主
北京医学院
北京大学医学部

上海第一医学院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中山医学院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四川医学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
后更名华西医科大学
卫生部直属
北京中医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


五、师范院校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2所):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1980年复名华东师范大学)。


六、外语院校


外语院校
领导部门
学校名称
现名称
外交部直属
北京外国语学院
北京外国语大学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上海外国语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七、财经院校

双重领导,对外贸易部为主(1所):北京对外贸易学院(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八、政法院校

双重领导,最高人民法院为主(1所):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


九、体育院校

双重领导,国家体委为主(1所):北京体育学院(现北京体育大学)。


十、艺术院校

文化部直属(1所):中央音乐学院。


十一、民族院校


中央主管民族工作部门为主
领导部门
学校名称
现名称
双重领导,中央主管民族工作部门为主
中央民族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为新增28所全国重点大学。

续加与恢复

1978年到1981年陆续追加(恢复)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学校名称
说明
今用名
中国人民大学
1978年7月7日,国务院恢复1971年4月撤消的中国人民大学,仍为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湖南大学
1978年8月,根据国务院国发27号文件,决定湖南大学改由第一机械工业部和湖南省双重领导,以一机部为主,并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
湖南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1978年9月,中央批准《调查部关于重建国际关系学院的报告》,仍为全国重点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成都科学技术大学
原名成都工学院,第一次全国科学大会后,中国科学院要来三所学校之一,另两所是浙江大学、黑龙江工学院。1978年10月划归中国科学院,更名为成都科学技术大学,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10月改属原国家教委,1993年与四川大学合并成立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更名为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北京语言学院
1979年2月列入全国重点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体育学院
1979年9月18日又列为全国重点高校
北京体育大学
中国首都医科大学
1979年7月31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改变北京中医学院、中国首都医科大学领导体制的通知》,并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85年改为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复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
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1984年1月1日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10年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
石家庄铁道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
1979年7月27日,国务院批准大寨农学院并入山西农学院,同年更名为山西农业大学,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
山西农业大学
上海第二医学院
1980年,教育部确定上海第二医学院为全国重点高校,由上海市领导;1985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2005年更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南京农学院
1979年,江苏农学院恢复为南京农学院,又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更名为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
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改制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西北农学院、西南农学院、沈阳农学院、华中农学院、华南农学院
1979年,教育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通知,这5所农业院校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高校
经过合并、更名分别发展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改革开放初,中国共有99所全国重点大学(一说100余所,含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文革前确定的重点大学)。

经过合并调整,尚存91所。


阅读54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
相关推荐
1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