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招生录取(完整版)

美考君
2021-06-23
来源:河南工业大学

招生录取

10.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按照有关省(区、市)平行志愿或传统志愿优先的规则,确定投档比例、补档及征集志愿。

11.分配录取专业时,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实行分数优先前提下的志愿优先原则。即先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优先分配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再分配因考生投档成绩低而导致专业志愿录取满额不能满足志愿考生的专业,若专业服从调剂,则向剩余相近专业调剂录取,对于综合改革的省(区、市),专业只能在其所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对专业计划录取额满,且不同意专业调剂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考生,根据有关政策进行退档。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12.在分配录取专业时,如果考生高考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三门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3.高考改革省(区、市)考生分配专业时,应符合学校在各省(区、市)公布的专业(大类)选考科目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新疆哈密地区的定向计划,只招收哈密地区且符合定向培养条件的考生。

14.2021年学校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设有5个招生专业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粮食工程和食品质量与安全3个专业)、机械类(包含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和车辆工程3个专业)、材料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与复合材料与工程2个专业)、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4个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包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和广告学3个专业),学生在大类下经过1~2年打通培养后,选择确定专业方向。

15.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建筑学专业入学后加试徒手画,对于徒手画测试不合格的新生,将对其进行专业调整。

16.报考本科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4个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及联合办学的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市)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录取以各省(区、市)的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遵照各省(区、市)招办投档规则,录取以各省(区、市)招办到档数据为招生依据;其他省(区、市)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三门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7.符合加分条件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原则上按各省(区、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18.身体要求:参考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


附则

19.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根据政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只安排英语教学,不设其他小语种教学。

20.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按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本科文史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食品科学与工程、粮食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金融学、法学等11个优势专业学费上浮10%;与英国班戈大学合作办学的会计学、市场营销及人力资源管理等3个本科专业、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办学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等2个本科专业,学费均为18000元/生·年,与中国台湾中原大学联合办学的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的大数据技术、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4个专科专业学费10000元/生·年。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式管理,有独立的卫生间、阳台和空调,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100元/生·年。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按学年预收学生教材费,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1.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补、勤、减、免、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

22.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本专科学生,准予毕业,由河南工业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23.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4.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25.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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