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为适应社会需求,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20年招生人数为40人,面向省份及招生人数见下表:
招生省(市) | 招生计划 | 专业考试形式 |
江苏 | 8人 | 1.参加河海大学组织的校考。 2.若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要求,考生须参加并取得合格资格。 |
北京、河北、吉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 | 32人 |
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所在省份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良好,热爱艺术事业,具备较好专业基础。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
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4日12:00至2019年12月31日12:00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考生须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1寸正面免冠近照,并在附件材料中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上传附件材料时须保证其清晰可识,以便我校审核。
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审核动态。考生注册名、密码为查询报名状态和考试信息的凭据,请妥善保管。
2.缴费并选择初试时间
考生于2020年1月2日12:00至1月4日12:00再次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报考资格审核情况。审核通过考生缴纳初试报名费(180元/人),确认考试并在线选择考试时间。各考试时间段按照先到先选的原则,1月4日12:00后,确认的考试时间段不得更改。已缴费但逾期未选择考试时间段的考生,学校将在1月4日12:00后安排至未选满的时间段参加考试,考试时间段不得更改。
考生一旦报考并缴费即进入组考程序,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还。
3.打印准考证
1月5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要求到校参加初试。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拟于2020年1月7日开始,具体安排视报名情况而定,考试时间以网上打印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江宁校区。
3.参与测试所需材料:参加测试考生必须携带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4.考试内容
初试:
(1)目测形体相貌。
(2)朗诵自备稿件。
(3)回答考官问题。
复试:
(1)指定新闻稿播读。
(2)即兴评述。
(3)才艺表演(任选一种):声乐(清唱)、器乐(考生自备)、舞蹈(伴奏仅支持U盘)、戏剧、曲艺、小品等(诗朗诵及讲故事除外)。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重点院校艺术类专业省控本科分数线的情况下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根据在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费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6800元。如遇国家调整2020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八、有关事项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填报志愿。
2.若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要求,考生须参加并取得合格资格。
3.在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5.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
6.我校未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播音主持与艺术专业辅导班,考试原则、录取原则等内容一律以本简章为准。
九、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
邮 编:211100
联系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传真)
监督电话:025-83786255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hhu.edu.cn)
十一、本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