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办法》,我校已顺利完成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拟认定资格数及建团需求,择优确定24人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围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1月20-26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测试成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艺术学院或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7542159、027-87542228。
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无误后,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入围资格或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各类情况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我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经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围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于2021年4月底前向考生寄送《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预录取协议书》(收件地址为考生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填写的邮寄地址),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生及家长签字后的协议书回邮至我校艺术学院。
有关录取办法遵照《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办法》和教育部以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相关录取规定执行。
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向考生寄送的《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预录取协议书》及阳光高考平台信息为准。
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027-8754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