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美考君
2020-04-15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艺术类学科专业坚持“国际化、应用型、区域化、个性化”的教育创新原则,旨在培养人文科学素养优良、学科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的高素质应用型艺术专业人才。学校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2020年计划招收本科生290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说明:2019年,教育部批复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珠海校区。根据教育部、广东省等有关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建设的要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1年停止招生。珠海分校学生按照入学时对应的招生代码及校名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人)

拟招生省份

130205

舞蹈学

40

广东、安徽、广西、河北、黑龙江、江西、山西、四川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60

安徽、重庆、福建、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江西、辽宁、内蒙、山东、山西、四川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50

广东、安徽、重庆、福建、广西、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西、辽宁、内蒙、山东、山西、四川、浙江、江苏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50

130502H

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

90

特别说明: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学费: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学费为55500元人民币/学年,四年均在本校就读;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为29000元人民币/学年。

二、录取规则

(一)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相应类别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各专业录取规则

1.舞蹈学专业

1)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舞蹈学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要求:达到对应省级统考(或联考)类别合格成绩。

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按750分折算)×50%+高考文化课成绩(按750分制)×5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要求:达到对应省级统考(或联考)类别合格成绩。

3)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按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

1)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要求:达到对应省级统考类别合格成绩。

3)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仍相同,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按英语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未按专业划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按该省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及我校2020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网址:http://zsb.bnuz.edu.cn/info/1009/3061.htm)。

(五)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设计学类专业学习。

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一)毕业证书

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学校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二)学位证书

1.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学校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2.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学生获得规定的学分,且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品牌应用科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邮政编码:519087

1.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6-3683333

传真:0756-3683869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招生网址:zsb.bnuz.edu.cn

2.纪监审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6-3683003

传真:0756-3683003

电子邮箱:jijianshen@bnuz.edu.cn

特别说明:各位考生和家长应仔细阅读并认可简章内容后再填报志愿。

如遇教育部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调整,本简章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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