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河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理)
2
艺术(文)
8
音乐学
舞蹈学
美术学
3
12
视觉传达设计
17
山东省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15
25
5
10
湖南省
陕西省
青海省
音乐表演(含空中乘务)
57
68
6
14
甘肃省
20
青海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对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对报考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0.7+文化课成绩×0.3)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注:青海省考生按青海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