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设立的公益项目
美考君
2025-11-04
来源:52艺考网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是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指导、马云公益基金会捐资支持、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设立的公益项目。

“十四五”期间,教育部重点支持一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薄弱师范院校,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学科专业等建设,整体提高师范教育办学水平,为欠发达地区培养高质量基础教育教师,为乡村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协调高水平师范大学以组团形式,在骨干教师培养、高水平人才引进、学科专业建设、基础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学校规划与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薄弱师范院校进行重点支持,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学校间管理、课程、平台、专家等优质资源共享。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2024年8月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jpg


中文名称: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

实施时间:2022年2月

发布单位:教育部

支持院校:32所

计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构建高质量师范大学体系,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决定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以下简称提质计划)。

针对我国中西部地区地方师范院校发展水平相对薄弱的情况,2022年2月教育部启动了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协调高水平师范大学以组团形式对薄弱师范院校进行重点支持。该计划在2023年稳步推进,72所师范院校互派干部教师超过600人,师范生访学交流、跨校培养近900人,培训教师20.3万人次,开放优质课程862门,共享图书馆资源及数据库近800个。

推荐条件

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重点支持的薄弱师范院校遴选推荐工作。要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教育改革发展需求,按照提质计划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充分征求意见,组织专家研究论证,遴选推荐学校。每个省份可推荐不超过3所师范院校。学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为本科层次师范院校。省域内没有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或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数量不足推荐名额的,可推荐专科层次师范院校或开展教师教育的综合院校,此类院校合计不超过1所。

2、学校所在地级市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陆地边境县。辐射范围广,区域内或临近地区没有高水平师范院校。

3、学校开设有相当数量的师范类专业,培养较大规模的师范生。师范生到中小学特别是乡村中小学任教比例较高。

4、师范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较为薄弱,培养层次不完善,无教育类硕士学位授权点或数量较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师范类专业高级职称、博士学历专任教师占比较小,高层次人才缺乏。

5、综合考虑教育部已部署的、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对口帮扶的地方师范院校。

参与高校

为健全师范教育体系,加强地方师范院校建设,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办学水平,“十四五”期间,教育部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组织10所高水平师范大学、30所地方高水平师范院校,以“1+M+N”的组团模式,重点支持32所地方师范院校建设,聚焦人才队伍、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服务能力、学校管理与发展等方面,提升地方师范院校培养能力,为欠发达地区提供源源不断的高质量师资。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院校组团名单
序号
牵头高校
重点支持薄弱院校
参与帮扶高校
1
青海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阿坝师范学院
阜阳师范大学
2
丽江师范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昭通学院
上饶师范学院
赣南师范大学
3
白城师范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牡丹江师范学院
伊犁师范大学
4
汉江师范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
遵义师范学院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5
渭南师范学院
咸阳师范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水师范学院
琼台师范学院
6
新疆和田学院
新疆师范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河西学院
长江师范学院
7
集宁师范学院
内蒙古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呼伦贝尔学院
拉萨师范学院
8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长沙师范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
怀化学院
宁夏师范大学
9
邢台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唐山师范学院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10
忻州师范学院
山西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周口师范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

评价

在“十四五”开局之际,组织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既是对“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积极响应,也是对“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有力落实,希望三方精诚合作,加强统筹协调,注重协同联动,找准重点难点,完善管理机制,将项目落实到位,推动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打造扎根中国大地、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师范教育。(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宋德民评)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不但直接支持对地方师范院校的发展,而且实现了组团院校的共同进步。同时,也是我国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的创新举措,有助于激发师范教育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强师范院校的协同治理,整体提升教师教育质量。聚焦每所薄弱院校的关键需求、对接高水平院校的发展优势,完善协同机制,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协同提质计划的实效。(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所所长 易凌云评)

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通知

教师厅函〔2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构建高质量师范大学体系,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决定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以下简称提质计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教育部重点支持一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薄弱师范院校,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学科专业等建设,整体提高师范教育办学水平,为欠发达地区培养高质量基础教育教师,为乡村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总体安排

协调高水平师范大学以组团形式,在骨干教师培养、高水平人才引进、学科专业建设、基础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学校规划与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薄弱师范院校进行重点支持,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学校间管理、课程、平台、专家等优质资源共享。实施方案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做好学校遴选。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重点支持的薄弱师范院校遴选推荐工作。要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教育改革发展需求,按照提质计划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充分征求意见,组织专家研究论证,遴选推荐学校。每个省份可推荐不超过3所师范院校。学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为本科层次师范院校。省域内没有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或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数量不足推荐名额的,可推荐专科层次师范院校或开展教师教育的综合院校,此类院校合计不超过1所。

2.学校所在地级市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陆地边境县。辐射范围广,区域内或临近地区没有高水平师范院校。

3.学校开设有相当数量的师范类专业,培养较大规模的师范生。师范生到中小学特别是乡村中小学任教比例较高。

4.师范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较为薄弱,培养层次不完善,无教育类硕士学位授权点或数量较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师范类专业高级职称、博士学历专任教师占比较小,高层次人才缺乏。

5.综合考虑教育部已部署的、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对口帮扶的地方师范院校。

(二)明确配套支持措施。强化协同,落实地方支持责任。学校所属省(区、市)、所在市(地、州、盟)应明确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协调机制等方面的支持举措,相关举措将作为遴选重点支持院校的重要参考。

(三)按程序报送推荐材料。中西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校填写《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学校申报书》(附件2),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一式3份)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同时发送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我部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统筹考虑已有结对帮扶关系、充分征求意见,确定支持院校名单并公布。

联 系 人:李沐明 宋长远

联系电话:010-66097080 66097580

电子邮箱:fzc@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邮编:100816)

附件:

1.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实施方案

2.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学校申报书

3.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学校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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