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Property Management)是一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工商管理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物业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以及与物业管理直接相关的自然与人文学科的基本理论;熟悉物业管理的有关理论、方针、政策与法规,能综合运用国内外物业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对物业管理系统进行规划、设计、完善,具备解决物业管理具体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够在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公司、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物业管理、项目管理、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环境设计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管理人才。
学科门类:管理类
专业类别:工商管理类
中文名称:物业管理
外文名称:Property Management
专业代码:120209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专业层次:本科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改革开放逐步深入,为了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 深圳市政府率先在全国提出“谁开发,谁管理”和“建好一片,管好一片”的要求。198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成立了内地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三十多年来,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经历了从诞生到发展壮大的过程,在城市居民中的知晓率和接受度不断提高,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房地产开发得到快速发展,这也推动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物业管理行业已经进入了企业整合、品牌塑造、业务创新和发展模式转型的关键时期。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指出,物业管理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向服务集成商转变,已渐成趋势,行业责任边界有待进一步厘清、 成本上涨影响行业盈利能力、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等诸多问题,始终是行业未来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为了适应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也为了解决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问题,1996年,北京林业大学创设第一个物业管理专科专业。
19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设置物业管理专业,专业代码为110212S,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从此以后,中国开设物业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日益增多。
21世纪,中国物业管理专业本科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全国范围内有多所高校开设该专业,但物业管理学历教育层次较低,大部分省份仍停留在大专层次和自考层次,尚未开设物业管理本科教育,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
2012年9月14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物业管理专业名称不变,专业代码由110212S更改为120209,属管理类,为工商管理门类专业。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2年)》中物业管理专业的代码仍为120209。
培养目标
物业管理本科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精神,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具有人文精神与科学素养,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及管理方法,具有国际视野、本土情怀、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沟通技能,能够在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等机构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目标定位设计人才培养的类型、模式和特色。为适应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实际需要,培养目标可以定期进行评估与修订。
培养规格
学制与学位
物业管理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可在四年制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但一般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不多于8年。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知识要求
1)基础性知识
学生须熟练掌握数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基础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2)专业性知识
学生须系统掌握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创业学等物业管理专业理论知识与方法,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3)通识性知识
学生须选修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科学技术、语言文学、健康艺术、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通识性知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能力要求
物业管理专业学生的能力结构包括知识获取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能力三个方面。
1)知识获取能力
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通过课堂、文献、网络、实习实践等渠道获取知识:善于学习和吸收他人知识,并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
2)知识应用能力
能够应用管理理论和方法分析并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
3)创新创业能力
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与探索性、批判性思维能力,不断尝试理论或实践创新。
素质要求
物业管理专业学生的素质结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四个方面。
1)思想道德素质
努力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强的形势分析和判断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价值观念和爱国主义的崇高情感。
2)专业素质
具有国际视野,系统掌握物业管理专业基础知识,具备发现组织管理问题的敏锐性和判断力,掌握创新创业技能,并能够运用管理学理论和方法,系统分析、解决组织的管理问题。
3)文化素质
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文化品位、人文素养;具有时代精神和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积极乐观地生活,充满责任感地工作。
4)身心素质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备稳定、向上、坚强、恒久的情感力、意志力和人格魅力。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课程体系的分类及结构
物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通选课程;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实训课程、实习、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设计)。
该学科各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应控制在140~160学分。其中理论教学学分比例应不高于85%。
理论课程
核心课程
物业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包括管理学、战略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学、创业学、公司治理、运营管理等课程。物业管理专业需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与特色参照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专业必修课程与学分。
选修课程
同时,可以根据专业必修课程体系,自主设置专业选修课程体系与学分修读要求,根据需要设置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择修读。注重学生均衡知识结构的形成,合理设置通选课。专业选修课及通选课的比例应不低于 25%。
课程说明
该专业课程设置提倡高校间课程资源共享,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人才培养,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课程与便利条件。鼓励开发跨学科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课堂教学除了运用课堂讲授方式外,还应广泛采用以培养学生能力和提升学生素质为主的其他教学方式,如研讨式教学、问题导向与解决式教学、文献综述、研究报告、组织讨论和主持会议、口头报告与演讲、自查与互查作业等。鼓励教师将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人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调动创新创业积极性。
实践教学
物业管理专业须在课程体系中设置实践教学内容,应充分利用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践教学学分应不低于总学分的15%。
实训实验:物业管理专业教学需要建立充分可用的实验室、实践教育基地、实训基地,开发实验和实训课程实验和实训课程应按照由基础到高级、由单项到综合、由感性认识到体验创新的方式进行。在实施方式上,应该做到既可以结合相应的课程教学来开设,也可以单独作为一项训练来实施,以保证实验教学的灵活与方便。
实习:物业管理专业应切实组织学生实习。实习可分为认知实习和专业实习。认知实习是指组织低年级学生进行参观实习,以获取各自专业领域的感性知识,巩固所学理论。专业实习是指组织高年级学生在完成大部分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进行实际操作练习,使学生了解各自领域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规则,运用专业知识对现实问题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并试图提出解决方案。
社会实践:物业管理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组织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勤工助学、公益活动和创业实践等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实践,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毕业论文(设计):物业管理专业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践性导向,体现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鼓励学生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管理实验、创业模拟等多种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创新意义。
发展前景
就业方向
毕业主要去向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房地产中介咨询企业及有关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
考研方向
物业管理专业相近考研方向主要有市场营销、公共管理、会计学等。
开设院校
院校名称 | 推荐指数 | 专业满意度 | |||
---|---|---|---|---|---|
综合情况 | 办学条件 | 教学质量 | 就业 |
北京林业大学 | - | 4.5 (13人) | 4.3 (13人) | 4.3 (12人) | 4.6 (9人) |
唐山师范学院 | - | - | - | - | - |
石家庄学院 | - | 4.4 (99人) | 4.3 (102人) | 4.4 (98人) | 4.4 (96人)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 | 3.8 (66人) | 4.0 (65人) | 3.8 (64人) | 3.7 (60人) |
通化师范学院 | - | 3.9 (10人) | 3.3 (10人) | 3.9 (9人) | 4.0 (8人) |
佳木斯大学 | 4.9 (19人) | 4.3 (23人) | 4.3 (28人) | 4.5 (24人) | 4.1 (23人) |
上海师范大学 | 4.8 (7人) | 3.6 (45人) | 3.5 (43人) | 3.5 (43人) | 3.5 (42人) |
宿州学院 | 5.0 (7人) | 3.3 (4人) | 3.3 (12人) | 2.3 (3人) | 2.3 (3人) |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 4.8 (24人) | 3.6 (14人) | 3.8 (24人) | 3.9 (14人) | 3.9 (14人)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4.8 (21人) | 3.5 (61人) | 3.6 (61人) | 3.6 (57人) | 3.7 (56人) |
武汉科技大学 | - | 3.0 (2人) | 2.3 (3人) | 3.0 (2人) | 3.0 (2人) |
四川文理学院 | - | 3.9 (83人) | 3.8 (93人) | 3.8 (82人) | 3.8 (80人) |
吕梁学院 | - | 0.0 (0人) | 0.0 (0人) | 0.0 (0人) | 0.0 (0人) |
新乡学院 | - | 0.0 (0人) | 5.0 (1人) | 0.0 (0人) | 0.0 (0人) |
长沙学院 | - | 3.7 (90人) | 3.7 (88人) | 3.7 (85人) | 3.7 (83人) |
河北体育学院 | - | 4.0 (3人) | 5.0 (2人) | 5.0 (2人) | 5.0 (2人) |
吉林工商学院 | - | 5.0 (1人) | 4.5 (2人) | 5.0 (1人) | 5.0 (1人) |
福建商学院 | - | - | - | - | - |
沈阳工程学院 | 4.6 (36人) | 4.5 (141人) | 4.5 (143人) | 4.5 (139人) | 4.6 (137人) |
山东工商学院 | 4.9 (33人) | 4.3 (75人) | 4.2 (73人) | 4.3 (72人) | 4.3 (72人) |
浙江树人学院 | - | 0.0 (0人) | 0.0 (0人) | 0.0 (0人) | 0.0 (0人) |
武汉工商学院 | - | - | - | - | - |
阳光学院 | - | - | - | - | - |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 - | - | - | - | - |
重庆财经学院 | 4.5 (13人) | 4.1 (10人) | 4.6 (10人) | 4.4 (8人) | 4.6 (8人) |
芜湖学院 | - | 1.3 (7人) | 1.9 (8人) | 1.3 (6人) | 1.0 (5人) |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 - | - | - | - | - |
桂林学院 | - | - | - | - | - |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 - | 3.0 (17人) | 3.0 (23人) | 3.1 (15人) | 2.9 (15人) |
成都文理学院 | 5.0 (7人) | 2.4 (7人) | 2.4 (8人) | 2.4 (7人) | 3.4 (8人) |
福建江夏学院 | - | - | - | - | - |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 - | 0.0 (0人) | 5.0 (1人) | 0.0 (0人) | 0.0 (0人)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 - | 1.0 (2人) | 0.0 (0人) | 0.0 (0人) | 0.0 (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