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原则
1、考生需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4、音乐与舞蹈学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录取规则
1、考生需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4、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投档规则出档后,美术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 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 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 按高考文 化成绩(排位)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