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_知识产权专业

美考君
2022-02-22
来源:52艺考网

知识产权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法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2012年,知识产权专业正式出现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

知识产权专业培养具有理工科基础,掌握管理和法律知识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理工科基础知识,了解科技创新和发展规律,掌握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与保护实践技能,熟练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原理和实务知识,能够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工作。


中文名:知识产权

外文名:Intellectual Property

专业类别:法学类

修学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专业代码:030102T

学科门类:法学

专业层次:本科


知识产权_知识产权专业


1986年,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将知识产权列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专业,次年首先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本科专业目录外增设知识产权试办专业(专业代码:030103S),学制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

2011年,中国已有八所高校相继获批开设知识产权试办专业,探索形成了以法学核心课程及知识产权法课程为主体、理工科和管理学课程为复合性知识背景的专业知识结构体系。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将知识产权专业列为法学学科门类法学专业类下的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变更为030102T。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知识产权专业隶属于法学、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02T 。


培养目标

知识产权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培养规格

  • 学制与学位

知识产权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各高校可在四年制模式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得低于3年。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 知识要求

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牢固掌握知识产权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 能力要求

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知识产权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


  • 素质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掌握法学类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索养和科学素养。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知识产权专业课程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实验和实训课、专业实习、社会实践与毕业论文(设计)。

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应控制在1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教学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5%。

理论课程

知识产权专业理论课程体系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方案。
通识课程
根据知识产权专业特点和社会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通识课程学分。通识课程应当涵盖外语、体育、计算机课程以及逻辑学等课程,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课程的设置应当保持均衡。
专业必修课
(核心课程)
法理学
宪法学
刑法
民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知识产权总论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竞争法
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文献检索与应用


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程应当与专业必修课程形成逻辑上的拓展和延续关系,并形成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择性修读。各高校可以自主设置专业选修课程体系。鼓励开发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与创新创业类课程。


实践教学

  • 实验、实训和专业实习

根据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利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组织专业实习,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训和专业实习课程应当制定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明确专业实习的主要内容以及学时分配。专业实习时长不得少于10周。


  • 社会实践

根据专业实际需要,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社会生活,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增强其社会活动能力。社会实践时长不得少于4周。


  • 毕业论文(设计)

知识产权专业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毕业设计、调研报告等多种体裁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加强问题导向。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结合社会实践以及经济、社会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应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与专业知识。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高校应为学生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知识产权专业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可聘请专业实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指导。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在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检查,强化学术规范。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 教师队伍规模与结构

知识产权专业专任教师人数至少应为该专业核心课程数的1.5倍以上,每门专业必修课程应当配备1~2名专任教师任主讲教师,生师比不得高于17∶1。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应不低于9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1/3。专任教师队伍应具有合理的年龄结构,教师队伍中应当包括一定比例的实务部门专家。


  • 教师专业背景

专任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本学科专业教育背景,实践性强的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实务工作背景或实务经验。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学科教育背景。


  • 教师水平要求

专任教师应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应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精通专业理论和方法,具有完成知识产权教学任务的知识储备;应具备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应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并能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设备资源

  • 信息资源

各高校应提供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知识产权专业相关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源,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中文和外文数字资源库(含新设专业)。信息资源应能满足不同层次和阶段学生的学习需求,满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需要。


知识产权专业图书资料配置要求
类别
图书资料
数量
法学图书
综合性法学图书
20种以上
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相关图书(按最少15门计,平均每门)
重要中文学术著作
50种以上
重要教材
5种以上
其他教学参考书
30种以上
非核心专业课程相关图书(按最少10门计,平均每门)
重要中文学术著作
25种以上
重要教材
3种以上
其他教学参考书
10种以上
法学期刊
法学学术期刊
20种以上
法律法规及实践类期刊
4种以上
文摘期刊、复印报刊资料
3种以上
社科类综合期刊
50种以上
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50种以上
电子资源数据库
中文数据库
5种以上
外文数据库
1种以上
图书资料引用
图书资料可供教师和学生利用的条件
充分

  • 教学设施

各高校应为知识产权专业教学提供数量足够和功能齐全的教学设施,包括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专业实验室等。专业教学设施应完全开放。特定专业课程应配备该专业所需要的特定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

各高校应与相关实务部门紧密合作开展专业实习,建设一定数量不同类型的实习基地,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并保障学生集体实习比例不低于50%。

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专指在专业教学各个环节发生的资源建设费用、教学运行费用与教学评估费用。资源建设费用包括课程建设费、教材建设费、教学大纲编写费等;教学运行费用:包括课时费、命题费、阅卷费、监考费、课堂教学资料复印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费、实习指导费、学生实习补助、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等;教学评估费用:包括教学质量评价、督导专家费用等。

各高校应切实保障知识产权专业的教学经费投入。在保证生均年日常教学经费不少于1400元的基础上,教学经费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稳定增长。教学经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质量保障

  • 质量保障目标

各高校应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版)》为基础建立覆盖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指标的质量保障目标系统。


  • 质量保障规范与监控

各高校应围绕各质量保障目标要求,制定质量保障实施规范,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调控改进机制,开展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质量评估,确保对教学质量形成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


知识产权_知识产权专业

培养模式

  • 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是高校适应社会对法科人才的实际需求、社会科学与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叉融合的时代特征,培育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

(一)打破学科壁垒,全方位促进学科交叉融通

首先,知识产权法学科建构以民法学为基础,应当促进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等其他法学的内部融通;其次,知识产权法学具有多学科知识背景,要促进知识产权法与非法学学科特别是技术科学之间的外部交叉融通。

(二)强化实践教学,多维度打造实践教学平台

在教学过程中,针对重要知识产权法原则和制度,通过深刻剖析经典案例、对比分析相关案例,不断强化问题意识和反复辩驳质证来训练学生的法律实践逻辑思维,为知识产权实务课程和实习操练做好较充分的准备。同时,探索校内教师和实务人士双师同堂教学,通过双方在争辩点从理论与实践不同角度的对话,激发学生在知识产权法实务课程中主动思考、积极与老师交流,提高研究型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推进课堂、考核、评价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在课堂教学方面,贯彻小班教学,拓展教学的广度与深度,通过模拟审判、辩论赛、案例评析等丰富的形式或邀请事务人员现身说法、分享办案经验体会,强化师生互动;在考试模式方面,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充分发挥其检验教学质量的功能;在毕业论文方面,拓宽毕业论文形式的多样性,以实践案例评析、学术论文、课题项目成果、竞赛获奖作品、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报告等替代传统毕业论文。

(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课内部分,选用“马工程教材”为主干教材,在教学设计中挖掘其蕴含的“思政元素”,培养学生崇尚知识崇尚创新的知识产权意识;课外环节,设置课程自选项目、暑期问卷调查项目,鼓励学生亲身参与,认识国情、省情和乡情,通过社会实践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家国情怀。


  • 企业管理人才培养模式

企业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下,高等院校根据企业需要,从单纯培养知识型、理论型的人才向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的知识产权人才转变,培养具备知识产权转化、经营与管理能力,能在企业发展各个阶段对经营管理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构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可适时与企业各部门进行沟通协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转化与运营体系的实务型人才。

(一)依据市场需求设置课程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传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通时,加入相关的经济学、市场营销、商务谈判、技术转化、资产重组等类别的课程,打造涵盖法学的基础必修课程与知识产权专业必修课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与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等特色或者高级课程与开拓思维的跨学科公共选修课程三大层次的课程体系,开阔学生知识视野,启发多元化思维方式的构建。

(二)强化实践课程

高校可以与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建立专业实践基地,也可让学生在学习阶段就开始接触企业、了解真正的市场,并有针对性地让学生直面从研发、技术创新到知识产权运营、管理、融资与转让等各个环节,感受每个环节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三)优化教学模式

课堂教学多采用“课程传授理论+案例分析讨论+实践调研”的方式,开展经典案例的提炼与探折,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让学生在模拟实践中结合具体案例为企业经营战略设计合理的知识产权体系,将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管理方法与流程融入教学中。


  • 专利技术人才培养模式

技术人才培养模式以专利为主要导向,要求学生辅修理工类专业的第二学历,通常方式为取得理工科专业学位后再修习知识产权专业。具体实践中,高校可以结合自身学科院系设置、学生兴趣、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具体一类理工科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并激励、督促学生完成辅修专业的学习,获得相应学科的必要知识体系和实践技能,取得相应的学位。

除此之外,要注重对专利理论和实务的训练,使理工科知识和专利实务相结合。课程设置方面,在核心课程专利法、专利文书文献检索和应用之外,开设拓展性课程,如:专利文书写作、专利文献分析、专利侵权案例研讨、专利流程管理等课程。实践训练方面,聘请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等有实务经验的人员进行指导,并组织学生到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事务所、公司知识产权部等机构或部门进行实习。


发展前景

考研方向

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可在法学、法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等专业方向继续攻读研究生深造。

就业方向

知识产权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党政机关相关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从事与知识产权法有关的立法、司法及行政执法工作,也能在企事业单位、咨询服务机构、专利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与知识产权法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在高等院校及各科研院所从事与知识产权法学有关的教学、研究工作。


开设院校

知识产权专业(本科)开设院校
地区
院校名录
北京
北方工业大学



上海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天津
天津科技大学



河北
保定学院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内蒙古
内蒙古财经大学



辽宁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黑龙江
牡丹江师范学院
大庆师范学院
哈尔滨金融学院

江苏
苏州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淮阴师范学院
三江学院
泰州学院


浙江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湖州师范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
嘉兴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


安徽
安徽大学
安庆师范大学
铜陵学院
池州学院
福建
福建工程学院
厦门理工学院


江西
南昌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景德镇陶瓷大学
宜春学院
九江学院



山东
青岛农业大学
聊城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女子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
青岛电影学院


河南
河南科技大学
中原工学院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
许昌学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安阳工学院
中原科技学院
郑州商学院



湖北
武汉工程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湖南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衡阳师范学院

广东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肇庆学院
广东金融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广西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重庆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四川
西南科技大学
西华大学
宜宾学院
四川文理学院
吉利学院



贵州
凯里学院



云南
大理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陕西
西北大学



甘肃
兰州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
甘肃政法大学
新疆
新疆大学



参考资料:阳光高考;摘录时间: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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