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在广东省,报考美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的美术统考成绩,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美术类统考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美术类统考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统考成绩占60%)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在无排位的省份,学校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统考成绩占60%),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如综合分相同,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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