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事项
(一)广东省考生需取得我校艺术校考合格证及文化分达到广东省艺体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方能报考我校;港澳台考生需取得我校艺术校考合格证及文化分达到港澳台联招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方能报考我校。
(二)对广东省考生及港澳台联招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粤语)专业的投档依据广东省艺体类别及港澳台联招的投档原则进行。按我校综合排位分高低择优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 40%,术科分占 60%,合成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校考成绩×2.5×60%。
(四)投档排序及同分处理见《广州大学 2021 年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招生章程》。
(五)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六)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专业 2021 年除在广东和港澳台地区招生以外,同时在湖南、江西、重庆等三省(市)招生承认相应省(市)的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招生计划以当地省(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