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0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政策

美考君
2020-04-21
来源:中山大学

录取政策

(一)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使用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我校不举行校考。

(二)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执行其投档办法,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广东省招考方向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进行录取。

(三)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投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延伸阅读:中山大学2020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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