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与技术(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电子信息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具有理工融合的特点,涵盖的学科领域主要有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培养能在相关领域内从事各种电子材料、元器件、集成电路乃至集成电子系统和光电子系统的设计、制造和相应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学科门类:工学
专业类别:电子信息类
中文名称:电子科学与技术
外文名称: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专业代码:080702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或理学学士
专业层次:本科
1956年,中国提出了“向科学进军”的号召,将半导体技术列为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中国科学院应用物理所首先举办了半导体器件短期培训班,随后,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和南京大学五所大学联合开办了半导体物理专业,清华大学开办了半导体专业。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院校先后成立了无线电元件与材料专业;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院校设立了电真空技术专业。
1964年,中国科学院在上海建立了激光技术专业研究所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1971年,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院校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成立了激光专业。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由无线电通信与电子系统学科演变产生了电磁场与微波专业,无线电元件与材料专业也更名为电子元器件与材料专业。
1985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激光专业与红外光谱学合并,更名为光电子技术专业;电子元器件与材料专业更名为电子材料与元器件专业。
1998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将原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微电子技术、物理电子技术、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专业合并为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为080606。
2012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将原电子科学与技术和真空电子技术专业合并为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变更为080702,属电子信息类专业。
2020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80702,属电子信息类专业,授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道德文化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身心健康,可从事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中系统、设备和器件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应用、维护、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
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或工学学士。
参考总学分:140~180学分。
基本业务要求
1、具有在电子信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开发与设计所需要的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2、掌握电子信息类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理论、应用与开发能力;具有系统的与电子信息类专业相关的工程实践或科研训练经历,了解生产工艺、设备与制造系统,了解该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3、能够熟练使用常用电子仪器仪表,初步具备设计与实施电子信息领域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具有分析、提出方案并解决电子信息领域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可参与相关系统的设计、运行与维护;
4、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基本的创新创业方法;初步具备电子信息领域中综合类实践、实验独立设计、分析和调试能力以及进行产品开发与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工程设计与分析等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在设计或研究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科技论文写作基本能力;
6、了解与电子信息类专业相关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管理知识,能正确认识电子信息技术对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效益、环保、职业健康和服务意识;
7、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8、掌握1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与合作能力;
9、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知识体系包括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践性教学等。课程设置应支持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体系应支持各项毕业要求的有效达成。
1、通识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40%左右。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学分、数学和自然科学课程学分、经济管理课程学分、外语课程学分、计算机信息技术课程学分、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和体育课程学分。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学分。
2、专业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50%左右,其中学科基础及专业类课程约占总学分的30%。
3、综合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10%左右。主要包括:心理与健康教育、学术科技与创业活动、文体活动、跨专业选修课、社会实践及自选活动等。
4、总学分中,实践与实训教学学分(含课程实验折合学分)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各高校可根据具体专业的特点进行确定,专业类实践环节应能体现电子信息领域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创业、工程设计和分析、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的培养。
理论课程
通识类知识
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艺术等内容由各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知识包括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基本内容。
数学和自然科学类包括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等基本内容,各高校可根据自身人才培养定位提高数学、物理学(含实验)的教学要求,以加强学生的数学、物理基础。
各高校应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专业实际情况,开设融合专业发展与社会科学内容的创新创业类通识课程。
学科基础知识
学科和专业类基础知识须涵盖电路与电子技术、计算机系统与应用、信号与系统、电磁场与波等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教学内容可参照教育部相关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基本要求。在讲授相应专业基本知识领域和专业知识时,应讲授相关的专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除上述学科与专业类基础知识,还应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应包括理论物理基础、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器件物理、集成电路、微波工程、物理光学、光导波、激光原理、光电子学、工程图学中至少4个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
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课程应包括光通信技术、光电子器件、天线与电波传播、集成电路原理与设计、激光技术、红外技术、光纤技术、微电子器件、微电子机械系统、集成电路工艺、固态电子元器件、传感技术、电子材料、现代材料分析技术等知识领域,可根据学校情况进行选取和适当补充。
依据上述核心知识领域的内容组合成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和教学要求以及课程顺序等由各高校自主确定。以下为核心课程体系示例(括号内数字为建议学时数):
示例一:模拟电路基础课组(96)、数字电路基础课组(96)、计算机基础课组(96)、信号与系统(64)、量子与统计(64)、固体物理基础(48)、电动力学(48)、激光原理(48)、物理光学(48)、固态电子与光电子(48);
示例二:电路分析基础(64)、信号与系统(64)、模拟电子技术(64)、数字电子技术(48)、电磁场与电磁波(48)、量子力学(48)、固体物理(48)、半导体物理(48)、物理光学与应用光学(80)、电子材料(48)、固态电子器件(80)、光电子技术(48)、激光原理与技术(48)、电介质物理(48)、电子元器件(48);
示例三:电路分析基础(48)、信号与系统(64)、模拟电子技术(64)、数字电子技术(64)、量子物理(64)、电磁场理论(32)、激光原理(48)、固体电子导论(64)、物理光学(48)、光电子学(48)、半导体器件物理(48)。
实践教学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实验实践活动。
实验课程:在电路类、信号类、计算机基础和应用类、电磁场类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必须包括一定数量的实验。
课程设计:至少完成2个有一定规模的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实习:进行必要的工程技术训练(其中电子工艺实习必修、金工实习或其他相关实习可选)、专业相关的制作实习、生产实践等。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一般应结合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发展前景
人才需求
中国已经形成了门类齐全、水平先进、应用广泛的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科学研究领域,规模宏大的电子科学与技术产业格局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是由光学、激光、电子学和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技术相互渗透而形成的一门高新技术交叉学科专业,培养的学生具备物理电子、光电子与微电子学领域内宽广的理论基础、实验能力和专业知识,就业范围广泛,总体就业前景良好。
考研方向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可报考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学科专业,也可报考光学、光学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交叉学科专业。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就业的范围一般有:
(1)在教学机构与研究院所从事电子科学与技术的教学与研究等;
(2)在制造企业中从事设备的产品设计、开发、生产、调测、销售与技术服务等,如华为、大唐电信、小米等;
(3)在软件开发企业中从事软件系统的设计、分析、开发等,如Android的开发等;
(4)在电信运营企业中从事设备的维护、管理等,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
(5)在工程企业中从事工程设计与设备的安装、调测及其他有关的工程施工,如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等;
(6)在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信息系统与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如政府、大型能源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