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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重点大学(key university)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被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

1959年,《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确定20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1960年,《中共中央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又增加了44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1978年,《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的通知》确定88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至1981年陆续追加11所,以上为计划经济年代的重点大学概念。

1995年-2008年间,中央政府先后确定112所大学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1998年,中央政府确定39所大学为“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017年,中央政府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确认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此外,为支持中西部高校发展,还有若干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中央政府确定中西部24个省(区、市)的100所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确立中西部14个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自治区的14所大学入选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均被教育部列入部省合作共建高校。

现代意义上的重点大学包括入选“双一流”、“2011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国家项目建设大学和原全国重点大学,以及中央部属大学、省部共建大学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确定的省属重点大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历程

1954年(6所

1954年10月5日,中央《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指定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1959年(20所

1959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试招研究生: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医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同年8月又增加4所全国重点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1960年(64所

1960年10月22中发(1960)868号 酉字《中共中央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原有的(校名前加☆的)和新增加的共64所:

1、综合大学(13所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现中国海洋大学)。

2、工科院校(32所

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纺织工学院(现东华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北京石油学院(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北京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重庆大学、北京邮电学院(现北京邮电大学)、北京钢铁学院(现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矿业学院(现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铁道学院(现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学院(现北京化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并入吉林大学)、大连海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并入武汉大学)、中南矿冶学院(并入中南大学)、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

3、师范院校(2所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4、农林院校(3所

北京农业大学(并入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并入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学院(现北京林业大学)

5、医学院校(5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并入复旦大学)、北京医学院(并入北京大学)、北京中医学院(现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山医学院(并入中山大学)

6、外语、政法院校(4所

北京外国语学院(现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对外贸易学院(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1961年10月5日恢复原校名外交学院)。

7、音乐、体育院校(2所

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现北京体育大学)

8、军事院校(3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现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和若干军校)、第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963年(4所

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现上海外国语大学) 1963年年底,南京农学院(现南京农业大学)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

1964年1所 1964年,国际关系学院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9所。

1978年(88所

中央“统一领导,分散管理”时期:1977年5月2日邓小平提出要办重点大学,集中优秀人才办。1978年2月17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恢复文革前60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并增加28所高校为重点大学,1978年国务院最终确定的88所全国重点大学至今仍具有重要影响力。

下列即是常说的1978年确定的88所全国重点大学(括号内为当今校名)按文件排序(下面有列表)

1、综合大学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11所):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

省、自治区领导(5所):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湘潭大学、新疆大学、内蒙古大学

2、理工科院校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12所):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化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化工学院(后复名华东化工学院,再更名华东理工大学)、浙江大学 双重领导,中国科学院为主(1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双重领导,国防科委为主(1所):长沙工学院(后更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再更名国防科技大学)

双重领导,三机部为主(3所):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学院(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双重领导,四机部为主(2所):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西北电讯工程学院(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双重领导,五机部为主(2所):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华东工程学院(现南京理工大学)

双重领导,六机部为主(2所):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现哈尔滨工程大学)

双重领导,八机总局为主(1所):哈尔滨工业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建委为主(1所):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后与重庆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新的重庆大学)

双重领导,冶金部为主(3所):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工学院(东北大学)、中南矿冶学院(后更名中南工业大学,再与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合并组建中南大学)

双重领导,水电部为主(3所):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后更名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再与武汉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河北电力学院(现华北电力大学)

双重领导,石化部为主(3所):华东石油学院(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化工学院(现北京化工大学) 大庆油田党委领导(1所):大庆石油学院(现东北石油大学)

双重领导,煤炭部为主(2所):四川矿业学院(现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阜新煤矿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双重领导,一机部为主(4所):合肥工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后与吉林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吉林大学)、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现燕山大学)、镇江农业机械学院(后更名为江苏理工大学,再与镇江医学院和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江苏大学)

双重领导,交通部为主(1所):大连海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

双重领导,铁道部为主(2所):北方交通大学(现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双重领导,纺织工业部为主(1所):上海纺织工学院(后复名华东纺织工学院、更名中国纺织大学,再更名东华大学)

双重领导,轻工业部为主(1所):西北轻工业学院(现陕西科技大学)。

双重领导,建材总局为主(1所):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后更名武汉工业大学,再与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武汉理工大学)

双重领导,地质总局为主(2所):武汉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长春地质学院(后更名长春科技大学,再并入新组建的吉林大学)

双重领导,邮电部为主(1所):北京邮电学院(现北京邮电大学)

双重领导,农林部为主(1所):华北农业机械化学院(后复名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更名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再与北京农业大学合并组建中国农业大学)

双重领导,中央气象局为主(1所):南京气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双重领导,测绘总局为主(1所):武汉测绘学院(后更名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再并入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海洋局为主(1所):山东海洋学院(后更名青岛海洋大学,现中国海洋大学) 3、师范院校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2所):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后复名华东师范大学) 4、农林院校

双重领导,农林部为主(1所):华北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林业总局为主(1所):云南林业学院(现北京林业大学) 省领导(2所):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现江西农业大学)、大寨农学院(现山西农业大学)

5、医药院校

卫生部直属(1所):北京中医学院(现北京中医药大学)

双重领导,卫生部为主(4所):北京医学院(后更名北京医科大学,再与北京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后更名上海医科大学,再与复旦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中山医学院(后更名中山医科大学,再与中山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中山大学)、四川医学院(后更名华西医科大学,再与四川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四川大学)

6、外语院校

外交部直属(1所):北京外国语学院(现北京外国语大学)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1所):上海外国语学院(现上海外国语大学)

7、政法财经院校

双重领导,最高人民法院为主(1所):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

双重领导,外贸部为主(1所):北京对外贸易学院(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艺术院校

文化部直属(1所):中央音乐学院

9、体育院校

双重领导,国家体委为主(1所):北京体育学院(现北京体育大学)

10、民族院校

双重领导,中央主管民族工作部门为主(1所):中央民族学院(现中央民族大学)

注:之前68所重点高等学校中的数所高校没列入1978年年初恢复和办好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名单内。


1978年到1981年陆续追加(恢复)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国际关系学院(1978年9月,中央批准《调查部关于重建国际关系学院的报告》,仍为全国重点大学)

湖南大学(1978年8月,根据国务院国发27号文件,决定湖南大学改由第一机械工业部和湖南省双重领导,以一机部为主,并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

成都科学技术大学(原名成都工学院;第一次全国科学大会后,中国科学院要来三所学校之一,另两所是浙江大学、黑龙江工学院。1978年10月划归中国科学院,更名为成都科学技术大学,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10月改属原国家教委,1993年与四川大学合并成立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更名为四川大学) 北京语言学院(1979年2月列入全国重点大学,今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体育学院(1979年9月18日又列为全国重点高校,今北京体育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1978年7月7日,国务院恢复1971年4月撤消的中国人民大学,仍为全国重点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1979年7月31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改变北京中医学院、中国首都医科大学领导体制的通知》,并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85年改为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复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改制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1979年7月27日,国务院批准大寨农学院并入山西农学院,同年更名为山西农业大学,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

南京农学院(1979年,江苏农学院恢复为南京农学院,又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更名为南京农业大学)

西北农学院、西南农学院、沈阳农学院、华中农学院、华南农学院(1979年,教育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通知,这5所农业院校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高校,经过合并、更名分别发展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上海第二医学院(1980年,教育部确定上海第二医学院为全国重点高校,由上海市领导;1985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2005年更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1984年1月1日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10年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

改革开放初,中国共有99所全国重点大学(一说100余所,含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文革前确定的重点大学)。经过合并调整,尚存91所。

:“九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为100所左右,中央政府并要求将此事当作面向“21世纪”的大事来抓。这项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开始简称为“211计划”,后来确定为“211工程”。原来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湘潭大学、燕山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大学、东北石油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2007年5月18日,与清华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的学科建设由清华大学纳入“211工程”和“985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整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计划之中,在政策和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等15所院校由于国家发展战略调整没有纳入国家“211工程”计划,仅存全国重点大学之名。

而原先不属于全国重点大学的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江南大学、长安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郑州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安徽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石河子大学、海南大学、西藏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等36所院校由于部分自身行业特色或者国家重点大学的布局平衡、国家偏远地区政策照顾等原因,规划列入国家“211工程”计划,成为211大学,这些大学进入211工程的时间较晚。

全国重点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名单

1978年(88所

中央“统一领导,分散管理”时期:1977年5月2日邓小平提出要办重点大学,集中优秀人才办。1978年2月17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恢复文革前60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并增加28所高校为重点大学,1978年国务院最终确定的88所全国重点大学至今仍具有重要影响力。

下列即是常说的1978年确定的88所全国重点大学(括号内为当今校名)按文件排序(下面有列表)

符号
学校名称备注
一、综合类院校
综合性大学,文理结合。综合性大学里,院系很多,每个院系都是独立的。各个院系或者学院的活动就特别多了,当然各个学校因情况而异。在一些综合性大学,专业比较多,可以跨系学习第二专业,当然不是免费的。
北京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复旦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吉林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南开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南京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武汉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中山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四川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山东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兰州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厦门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云南大学云南省领导

西北大学陕西省领导

湘潭大学
湖南省领导

新疆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领导
二、理工类院校
理工科大学的优势自然是工科类和理科类。若理工科大学工科或理科不强,报考时要认真咨询。有一点要提醒:文科考生尽量不要报考理工科大学。
清华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西安交通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天津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广东化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重庆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同济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上海化工学院(后复名华东化工学院,再更名华东理工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浙江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双重领导,中国科学院为主

长沙工学院(后更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再更名国防科技大学双重领导,国防科委为主
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双重领导,三机部为主

南京航空学院(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双重领导,三机部为主

西北工业大学双重领导,三机部为主
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双重领导,四机部为主
西北电讯工程学院(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双重领导,四机部为主
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双重领导,五机部为主

华东工程学院(现南京理工大学双重领导,五机部为主
上海交通大学双重领导,六机部为主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现哈尔滨工程大学双重领导,六机部为主
哈尔滨工业大学双重领导,八机总局为主

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后与重庆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新的重庆大学双重领导,国家建委为主
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双重领导,冶金部为主
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双重领导,冶金部为主
中南矿冶学院(后更名中南工业大学,再与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合并组建中南大学双重领导,冶金部为主
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双重领导,水电部为主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后更名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再与武汉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双重领导,水电部为主

河北电力学院(现华北电力大学双重领导,水电部为主
华东石油学院(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双重领导,石化部为主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双重领导,石化部为主
北京化工学院(现北京化工大学双重领导,石化部为主

大庆石油学院(现东北石油大学大庆油田党委领导
四川矿业学院(现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双重领导,煤炭部为主

阜新煤矿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双重领导,煤炭部为主
合肥工业大学双重领导,一机部为主
吉林工业大学(后与吉林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吉林大学)双重领导,一机部为主

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现燕山大学)双重领导,一机部为主

镇江农业机械学院(后更名为江苏理工大学,再与镇江医学院和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江苏大学双重领导,一机部为主
大连海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双重领导,交通部为主
北方交通大学(现北京交通大学双重领导,铁道部为主
西南交通大学双重领导,铁道部为主
上海纺织工学院(后复名华东纺织工学院、更名中国纺织大学,再更名东华大学双重领导,纺织工业部为主

西北轻工业学院(现陕西科技大学双重领导,轻工业部为主

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后更名武汉工业大学,再与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武汉理工大学

双重领导,建材总局为主
武汉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双重领导,地质总局为主

长春地质学院(后更名长春科技大学,再并入新组建的吉林大学双重领导,地质总局为主
北京邮电学院(现北京邮电大学双重领导,邮电部为主
华北农业机械化学院(后复名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更名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再与北京农业大学合并组建中国农业大学双重领导,农林部为主

南京气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双重领导,中央气象局为主

武汉测绘学院(后更名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再并入组建新的武汉大学双重领导,测绘总局为主
山东海洋学院(后更名青岛海洋大学,现中国海洋大学双重领导,国家海洋局为主
三、师范类院校
师范类大学类似于综合性大学,但也有很多系,比如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外语系、教育系等等。可能会有一些考生害怕这样的大学,但是专业还是很好的,就业机会也很多。
北京师范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上海师范大学(后复名华东师范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四、农林类院校
农林类院校,是指以农林类专业为主要学科的院校,包括农业院校、林业院校,有农学院、林学院、农业大学、林业大学、农林科技大学等各类农林院校。国内双一流农林类院校有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国外著名的农林类院校有康奈尔大学等。
华北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双重领导,农林部为主
云南林业学院(现北京林业大学双重领导,国家林业总局为主

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现江西农业大学省领导

大寨农学院(现山西农业大学省领导
五、医药类院校
医药类院校,指以医药类专业为主要学科的高等院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的医药类院校共有11所,分别是:北京协和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均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北京中医学院(现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部直属
北京医学院(后更名北京医科大学,再与北京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大学双重领导,卫生部为主
上海第一医学院(后更名上海医科大学,再与复旦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双重领导,卫生部为主
中山医学院(后更名中山医科大学,再与中山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中山大学双重领导,卫生部为主

四川医学院(后更名华西医科大学,再与四川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四川大学双重领导,卫生部为主
六、外语类院校
外语大学是很多高考生尤其是文科生喜欢报考的类型,非常适合打算从事对外交流的考生选择。
北京外国语学院(现北京外国语大学外交部直属
上海外国语学院(现上海外国语大学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
七、政法财经类院校

政法类院校,是指以法学、政治学为主要学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国内著名的政法类院校有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国外著名的有哈佛法学院、哥伦比亚法学院、巴黎政治学院、里昂政治学院等。

财经类院校,是以财经类专业为主要学科的院校。国内著名的财经类院校有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国外著名的财经类院校有德州大学奥斯丁分校、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华威大学等。


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双重领导,最高人民法院为主
北京对外贸易学院(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双重领导,外贸部为主
八、艺术类院校
艺术院校,是指专门开设艺术及含有艺术性质各专业的院校,普通类高校也设有艺术学院或艺术系,以及一些具有院校性质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学机构。目标是培养具备各专业知识,能从事各专业门类教育和实践的人才。艺术院校专业课的考试都是由各个高校自主命题的,部分学校有一定的考前培训辅导班。其招生工作是由各个学校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的,考试内容和时间是由学校自主决定的。 截至2016年,有本科艺术类院校48余所,并且在各类师范类院校、综合类大学中多设置音乐、美术、传媒等学院(系、科)。
中央音乐学院文化部直属
九、体育类院校
体育类院校,指以体育事业、教育、发展为核心与发展方向的高等院校。中国共有14所专业本科体育院校。
北京体育学院(现北京体育大学双重领导,国家体委为主
十、民族类院校
民族类院校是党和国家为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而建立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现阶段民族院校可以分为两大类:中央部(委)属民族院校(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和地方民族院校。

中央民族学院(现中央民族大学双重领导,中央主管民族工作部门为主
注:以上总计88所重点院校,其中带“”号的为原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共60所。之前68所重点高等学校中的数所高校没列入1978年年初恢复和办好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名单内。


1978年到1981年陆续追加(恢复)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国际关系学院(1978年9月,中央批准《调查部关于重建国际关系学院的报告》,仍为全国重点大学)

湖南大学(1978年8月,根据国务院国发27号文件,决定湖南大学改由第一机械工业部和湖南省双重领导,以一机部为主,并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

成都科学技术大学(原名成都工学院;第一次全国科学大会后,中国科学院重要三所学校之一,另两所是浙江大学、黑龙江工学院。1978年10月划归中国科学院,更名为成都科学技术大学,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10月改属原国家教委,1993年与四川大学合并成立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更名为四川大学)

北京语言学院(1979年2月列入全国重点大学,今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体育学院(1979年9月18日又列为全国重点高校,今北京体育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1978年7月7日,国务院恢复1971年4月撤消的中国人民大学,仍为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首都医科大学(1979年7月31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改变北京中医学院、中国首都医科大学领导体制的通知》,并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85年改为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复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改制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1979年7月27日,国务院批准大寨农学院并入山西农学院,同年更名为山西农业大学,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

南京农学院(1979年,江苏农学院恢复为南京农学院,又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更名为南京农业大学)

西北农学院西南农学院沈阳农学院华中农学院华南农学院(1979年,教育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通知,这5所农业院校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高校,经过合并、更名分别发展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上海第二医学院(1980年,教育部确定上海第二医学院为全国重点高校,由上海市领导;1985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2005年更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1984年1月1日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10年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

改革开放初,中国共有99所全国重点大学(一说100余所,含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文革前确定的重点大学)。经过合并调整,尚存91所。


注:“九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为100所左右,中央政府并要求将此事当作面向“21世纪”的大事来抓。这项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开始简称为“211计划”,后来确定为“211工程”。原来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湘潭大学、燕山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大学、东北石油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2007年5月18日,与清华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的学科建设由清华大学纳入“211工程”和“985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整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计划之中,在政策和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等15所院校由于国家发展战略调整没有纳入国家“211工程”计划,仅存全国重点大学之名。

而原先不属于全国重点大学的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江南大学、长安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郑州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安徽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石河子大学、海南大学、西藏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等36所院校由于部分自身行业特色或者国家重点大学的布局平衡、国家偏远地区政策照顾等原因,规划列入国家“211工程”计划,成为211大学,这些大学进入211工程的时间较晚。